2007-01-08

[轉載] 開會要解決問題 不是要練習英文

⊙李宏謀

報載北市府人事處創各級政府之先,上週召開市府一級機關人事主管會議時,要求與會人士全程以英語發言,希望帶動風氣之先,讓北市能夠加速國際化的腳步。筆者擔心,台北市政府的主管會議將淪為作秀場,而且北市行政效率將更為不彰。

目前台灣一般百姓的英文能力,充其量只有打招呼的口語水準。在這種條件下,開會時如強迫只能使用英文,不僅將導致議題討論的膚淺化、更會讓錯誤英文到處充斥。試想,開會時當遇到不會用英文說的時候,最可能的對策,就是不說了。另一方面,即使說話者滿口漂亮英文,其他與會者在似懂非懂之下,如何能深入探討各項議題?更可慮的,如為了面子,有人可能用不是英文的「英文」亂說。最近在某警政單位的「全英語」晚會裡,表演者就把「捉姦」說成 catch monkey (台語「抓猴」的直譯)。這種所謂的英文晚會,對英文學習其實只有傷害而已。

近年來由於作秀式雙語環境的政策,錯誤英文已隨著雙語招牌的到處林立更加散佈。舉高雄澄清湖為例,整個湖畔走一圈,可發現至少一半以上的英文標示都有問題,有的更錯得離譜。划船場裡有個「未穿救生衣不准登船」的標示,英譯是:No life jacket is allowed to be on board (救生衣不准登船)。

澄清湖畔雙語標示的錯誤,在台灣絕對不是個案。今日台灣到處可見「台製英文」在社會上流通,如電視台節目主持人要觀眾「看一段VCR 」(看一段錄影機?)這種錯誤英文出現的機率,很可能會隨著「強迫只用英文溝通」的政策更趨嚴重。

當然,要求某些特定人員,尤其是各行各業的領導階層具有用英文溝通的能力,是絕對必要的。筆者絕對贊成台北市府提供員工學習英文的管道,但是開會的主要目的是要解決問題,要練習英文應該另有場所。規定開會時只能用英文的政策,將使市政議題的討論膚淺化,而且有使錯誤英文更加氾濫的隱憂。

記得游錫堃當行政院院長時,曾喊出幾年內要讓英文成為官方語言,馬市長當時批評說:不可能,也不需要。不知道為什麼北市現在卻附和起這種作秀式的花招來了?(作者為高雄師大英語系副教授)

來源 2006-10-4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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